愛是無條件的嗎?

正方:你是否說愛一定是有條件的,而且有些是有個人私欲的,但仍然是真愛呢?

反方(吳):對。不愛自己的人,不會有能力愛人,人也不會愛他。但在某些事情或情況下,愛有時可以無條件,這些情況越多越好,但不應也不可能全部是,這便是我所瞭解的「神」或「聖人」之愛。

正方:你不贊成康德所說 (道德的無條件而絕對必然論),那麼你贊成哪些哲學家的講法呢?

反方(吳):我贊成羅素的講法,他說:「很多人進入愛情是為了尋找一個遁世的避難所。在這個避難所裡,他們要確定仍然有人愛慕,即使他們已無值得人愛慕之 處,仍然獲人讚賞,即使他們已無值得人讚賞之處(見 1930 年著《幸福之路》)。當然,羅素的哲學也有弱點漏洞,但整體來說我是贊成的,所以後來給他補漏、或本其學說分化出來的其他學說如維根斯坦、哈伯馬斯 (Habermas) 等,我也欣賞。康德嘛!我看他的地位就如物理學中的牛頓,有極大貢獻,但在科學與邏輯的急速發展下,早已落伍(out),現在上至發射穿梭機、下至預測天氣,若還單靠牛頓定律去做,一定死得人多。

正方:宗教徒認為形上價值非常影響現實生活,為甚麼你認為形上價值對生活沒有影響呢?

反方(吳):這個從理論上說會很長篇,但你如有看我的「情書」,便應可領略到我怎樣不靠形上價值反而能把愛情處理得更好。很多人(不止是教徒)都根據一些 「形上價值」(簡化為各式各樣的神的指令或命運安排) 去生活或處理他們的生活問題,希望如此便能得到心安或幸福,在我看來,其實是他們懶得自己去想便有收獲,但世界哪有這樣便宜的事?所以,我只能說祝他們好運。

正方:我以為康得的意思其實是想指出上帝存在並不是由理性討論出來的,這是理性的限制,用理性討論上帝存在會出 現自相矛盾的情況。並不是不准人用理性討論。

反方(吳):好,現在你把命題收窄了。先前你(或康德)說的是「形上命題不屬於經驗現象,因此用邏輯理性論證形上命題是錯用理性」,現在你把「形上命題」收 窄為只是「上帝存在」問題,這個我完全接受,因為我們現時說的是愛情,不是上帝,用理性來談便沒有錯了。(但據我所知,這不是康德的原意。他確是指形上命題,不單是上帝,不過,這方面會越談越複雜離題,不宜在此再深究)。

正方:那麼你是否相信上帝存在呢?

反方(吳):不信,但有上帝也無妨,總之我不會花時間去拜他想他便是了,就等如你問我信不信在外太空億萬光年外有星球人一樣。

正方:那麼你的想法中,有沒有所謂「理想的愛」呢?

反方(吳):有,但人人因個別條件有其不同的理想,所以沒有一種標準的最好的「理想的愛」,而且,因愛關乎至少兩個人,所以更要同時配合這兩(或n) 個人,需要他們的共同努力。

正方:我以為性善論並不以生存為最高原則,有些情況是違反生存原則也要去做的。請問你所說的「不違反生存原則」是甚麼意思呢?

反方(吳):性善論並不以生存為最高原則,但不違反生存原則。「不違反生存原則」意思是不會弄至整個族類滅亡。生物學和心理學告訴我們,世上哪一類生物實行全方位全族類的無條件的愛,哪一類生物便會滅亡,人類亦如是,而且因為有智慧,死得更慘。

正方:為甚麼形而上不能說理想呢?

反方(吳):理者,道理、理性、推理 (邏輯) 也,理想便是由這些過程建立出來的想法。形而上命題既然「不屬於經驗現象,用邏輯理性論證…是錯用理性」(你提出的康德說的話,除非你改變了立場),所以 形而上的思想便不應叫理想,只宜另叫 x想,現在即時走入我腦海中可以考慮的較貼切的說法有︰「你想」、「我想」、「空想」、「幻想」、「狂想」、「癡想」、「妄想」、「遐想」、「冥想」…等,任君選 擇。

正方:「信耶穌得永生」的講法確是有條件的,你會否覺得這樣叫人信宗教有利益交換成份?這樣又是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呢?

反方(吳):我認為利益交換只要是雙方知情同意,無欺騙在內的,便天公地道,沒有甚麼值得羞恥或沾污了誰,神或宗教亦然。我不明白何以有利益交換成份便不「真正」,正如我不明白援交或娼妓何以只因有利益交換成份在內便可恥,但做教授收人工便「可敬」。

正方:對,破壞世界最大的,很多時就是這些看來高高在上的目標,那麼應用甚麼標準來看「理想」合不合理呢?

反方(吳):看任何東西合不合「理」,顧名思義,便當然是靠理性、邏輯了!雖然理性、邏輯有其局限,但這已是我們俗人唯一可靠的解決問題方法了。

正方:那麼是不是有一些固定的方法對待橫蠻無理的人呢?

反方(吳):也沒有。看你 (或雙方) 的個人條件、能力、理想或空想。怎樣處理愛情或人生其他方面的衝突,其實個人可以選擇怎做便怎做,只要提防兩方面: 1. 不要自欺欺人,說一套做一套,說了便真能貫徹才好。現代情人,婚前好話說盡,甚麼愛你一生一世,要永遠給你快樂….婚後不到幾年便反面,這才可恥過「有條 件」。2. 不要推銷自己所做為最好的、人人要追隨的金科玉律。你的方式可以供人參考甚至欣賞,但不能定之為金科玉律。我希望我這本「情書」也能做到這樣,我在書本的序中已 說了。

正方:請問你是否指選擇對象時,總是有條件的,要符合心中的某些要求呢?

反方(吳):對。你讀我的「情書」便會知道,我認識梅之前,心中早已定有選對象的十大條件,關鍵是梅一開始便超額滿足那十大條件,而今更甚,問你點頂?

正方:那麼,相識之後,如果原本的條件變了,就要選擇分開嗎?

反方(吳):最好是雙方都努力保持條件不變,但變幻是永恆,隨著歲月,有些條件無可避免變差了、但也會有些條件會變得更好(如果雙方真有努力的話),何況自 己對對方要求的條件亦會變,這許多許多條件的變化,加上大家共度的歷史與恩情,集合起來,不一定便是蝕,若大家一直有共同努力去繼續成長,反可以是賺,這 便是我與梅能每天愛你多一些的主要原因,不是靠「偉大」口號或空想去堅持的。

By Prof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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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