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明光社討論有關色情資訊

吳敏倫  香港性教育會

2012 年 4 月 5 日,我應香港電臺之約,出席辯論節目《放馬過來》,與性感藝人夏然然一起,面對明光社(香港著名有基督教背景的性保守組織)的蔡志森,辯論色情資訊是否有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5TyTZDe-Lg)。過程輕鬆有趣,也很有教育意義,對方如何詞窮理屈,有目共睹,但由於時間有限,蔡又是該次節目的主持,控制大局,我仍未有足夠機會全部詳細反駁他當日的謬論,所以決定寫這篇文章紀錄和補充一下,以免反性份子利用時空和記憶限制,仍然以似是而非的觀點,繼續誤導兼荼毒我們「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

蔡:「今天的辯題是,色情資訊對社會風氣是否有影響?」

這個完全不及格的辯題,竟然能出現在香港電臺的辯論節目主持口中,確實匪夷所思。不要以為這是蔡的一時不小心,這種只能有一個答案 (有影響) 的陷阱辯題,是狡辯者的常用技倆,只要對手心直口快答有,他便會說「所以也包括壞影響」,那一開始對手便會被壓在下風,所以我當場便立即要求蔡糾正。但蔡在碰釘子之後,把辯題改成,「……有好還是壞影響?」,其實仍未夠嚴謹,一個真正嚴謹的辯題,應是「色情資訊對社會風氣有甚麼影響?」或乾脆「色情資訊對社會風氣有壞影響」,讓正反兩方都旗幟鮮明。

蔡:「社會是會受影響的,不要以為大家很理性…」

當我回答曆半世紀的科學研究仍證明不到有任何壞影響時,蔡便這樣回應。聽清楚,他是說「社會是會受影響的」,而不是 「社會是會受壞影響的」,可見他一直便是把「影響」當「壞影響」來說,積重難返,上面的糾正根本無效。至於說大家是否理性,是亂拉變數來糾纏而已,因為科學研究的方法,一開始便排除了這個或很多其他變數。譬如我說科學研究證明不到蚊蟲叮咬可以傳愛滋病,反對者堅稱「是會傳染的,不要以為大家的皮膚都很厚、很白、有殺蟲水味、…」。喂! 你不是在玩棟篤笑 (脫口秀)罷?

蔡:「專家以為自己不受影響,原來一般人可以受影響…」

那曆半世紀的科學研究都是在各國各地不同時間內的一般人身上做,何以變成是專家自己、又自以為了?再以蚊蟲不會傳愛滋為例,那些研究結果可以被說成「專家以為自己不受傳染,原來一般人可以…」嗎? 能把事實這樣扭橫折曲至此,真是奇觀。

蔡:「改變了對自己的價值、以為展露自己身體是好事….(也是壞影響)」

我在現場已說了,「改變了對自己的價值」只是蔡把色情資訊惡意解讀的結果,無必然性。但即使接受此解讀,變出來的價值觀也不一定便是壞事?展露自己身體,在自願、適當、合法的情況下,為何不能是好事?國內還剛批准了設立大眾人士可以參加的天體營(在深圳南澳東沖),支援此價值觀呢!

蔡:「(對夏然然說) 你覺得 (性感暴露) 沒有問題,但也要看看受眾是否覺得有問題」

蔡試圖強加不良感覺和罪疚意識在夏然然心上,被她站穩立場和我的指責而擊破,轉向企圖使用群眾壓力,要她考慮受眾感覺。但蔡所指的受眾,其實不是受眾,而只是「不受眾」(不肯接受色情資訊的人)或旁觀者。無證據證明色情資訊對人或社會有實質損害,所以,如果單單因為「不受眾」或旁觀者有不良感覺便可以立法管制,那已是群眾暴力。香港的天主和基督教信徒加起來不夠人口的十分一,信徒們是否也應考慮非信徒的感覺,考慮一下自己有無問題呢?

蔡:「(色情資訊管制) 是要給十八歲以下,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有多些保護」

既然無證據有害,還保護甚麼?況且,現時的色情資訊管制,也管制成人,資訊的色情程度只要超過三級 (超成人級),便連心智成熟的成人也不准看,可見所謂保護青少年,無非只是個幌子。

蔡:「不要只看你喜歡看的書,我介紹你看另外一些書籍,說明色情資訊是有害的」

哈哈!如果天文臺報告今天下午便要掛八號風球,呼籲市民儘量留在家中,有人卻說「不要只聽你喜歡聽的報告,中了專家霸權毒,我介紹你看《風雲神數秘笈》,說明今天最適宜出門旅行」,你會信誰?祝你好運!

蔡:「以前有科學研究報告說吸煙無害,最後發現無非是受煙草商贊助….(所以科學研究不足信)」

時不時也有神職人員侵吞捐款、性侵犯兒童之類的案件發生,所以他們的宗教也不可信?有證據說有關色情資訊的研究受色情行業贊助嗎? 反色情的團體又是否有受甚麼教會或信徒贊助?很多說明煙草有害的研究也是由政府贊助的,那又怎樣?其實,煙草無害的研究最終被推翻,不是它有人贊助,科學精神是不管研究有無贊助或由誰贊助,只看它呈現的邏輯證據是否扎實,若是做假的,最後仍是假的真不了,煙草研究事件便是個最佳例子。蔡以偏蓋全、不明白科學研究的運作便亂扣帽子,顯然是辯無可辯,已經想玩泥漿摔角。

某擁蔡的觀眾:「證據出於研究,研究是由數位所反映,而數位是通過研究個案所得,你所謂證據是指甚麼?」

驟看此觀眾問得很奇怪,她既然說證據出於研究,我指的證據當然便是從研究得出來的結論了,何以還有此一問?不過,小心聽她中間所說有關研究的認識,便知因由。她以為研究無非是把很多個案集合起來,然後以多為勝便是證據。唉,研究若真是這樣簡單,還需人去讀研究院嗎?

蔡:「其實有些研究是不可進行的,不可先讓他嘗試 (色情刊物) 然後問他後果…」

蔡對研究的認識比那觀眾更糟。是,科學家在道德上不能把愛滋病者與沒有愛滋的人強行關在密室中放蚊子咬他們一頓,但所以他們便不可能有研究證明蚊蟲不可以傳染愛滋病?唉!如果自古以來的科學家都像蔡這樣蠢,人類必定仍然停留在蠻荒時代。

蔡:「我不是批評 (夏的性感) 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而是指資訊意識不良」

蔡知道不能憑色情資訊有害論來要求立法規管,退一步只有指它意識不良、不健康,但何謂不良,他毫無定義標準,竟可以說「不能定義不等於無定義」、「何謂不良(或色情) 一看便知」。喂!各位青年朋友,如果老師改你的考試卷,說「我說不出我心中的合格標準不等於我沒有標準、總之我一看你的試卷便判你不合格」,你服嗎?

蔡:「(要看)一般社會合理人士的標準/尺度」

蔡無法說出標準,只能多次強調一般社會合理人士的標準便是標準。但是,蔡和那些支持他的觀眾、包括他所指的一些老師和家長,便是一般社會合理人士嗎? 不,從他們在節目中的表現來看,很清楚他們其實是一群「一般社會不合理人士」,社會更不應追隨。

蔡:「陪審團的觀點判斷便是證明」

首先,科學研究不是法庭審案,蚊蟲能否傳愛滋,沒有法庭會審的。現時色情刊物的分級和審判制度,也不是用陪審團,而只是由幾個委任人士說了算,而他們審的標準,也只是不雅、淫褻、反感,不是有害無害。所以,色情資訊是否有害,既然從來沒有陪審團審過,何來陪審團證明?再者,即使真的弄個陪審團來審,陪審團是要在市民名單內隨機 (抽籤) 選出的,不見得抽出來的都只會是那些「一般社會不合理人士」,最後鹿死誰手,也是未知之數。

蔡:「吳醫生你證明不到,因為你受到你的限制」

衛生署長說從世界上權威研究所得,沒有證據證明蚊蟲可以傳染愛滋。牛頭角順嫂(無知婦女)不服,說;「你證明不到,只因你受到你的限制,沒有讀過《風水神算》、或問過我們街坊的感覺和個案證明…」。但順嫂怎麼知道衛生署長沒有讀過《風水神算》呢?他可能讀過,只不過認為那是垃圾而已。相反,順嫂對科學研究一無所知,只憑空想像,便以為自己最全面,沒有受到自己的限制呢! 佩服,佩服。

By Prof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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