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債計算法

(答電臺聽眾問題)

問題:

有一男性朋友, 追女仔不遂, 來跟我投訴那女仔呃佢錢, 我問如何呃法?佢竟然同我講, 追那女仔時, 出幾次街, 請了那女仔吃了幾多餐麥當勞、幾多餐茶餐廳、幾多次那女仔突然入7-11買包檸檬茶、紙巾, 而他搶著比錢。他說他詳細計過後, 共幾多錢。他覺得若那女仔打從一開始不想受溝, 就不該受他這些「恩惠」。我只回了他一句:「那你出張開銷單向那女仔追討吧。難怪你溝不到女。」
其實, 女性誰希罕你包紙巾你餐茶餐呢?但而家的年青男性, 計較得很可怕。他們是不是以為, 駛夠$500, 你該讓我拖你的手。駛夠$2000, 你該和我做愛?那為何不直接嫖妓?跟這些人談道理談男女相處之道, 他們就問你「說好的男女平等呢?」, 救命。平等是這樣平法的嗎?

回應:

在戀愛關係中,這種斤斤計較金錢, 隨時追債的情況並不少見,有些還延續至婚後(如果不幸還結得成婚的話)且變本加厲。這情況也不只是男方才有,女方也有的,而且花款更多,譬如說分手費(感情受傷的賠償),青春費(浪費了多少年青春,而女人的青春比男的更值錢,還有生育年齡和更年期的限制),做愛費,三陪費,服裝費,生活服務費(如打掃、執屋、煮飯、洗碗之類)等等,只要女子面皮夠厚,男人多半計不贏女人,最後就只會自取其辱,看他還敢否拿男女平等來說。

對這些人談甚麼愛情、感情、人際(不單是男女)關係或告訴他生活中其實還有一個很大的非物質世界都只會是嘥氣,但即使單從他們唯一注重的金錢或經濟角度來談,只要深入一些,他們也是說不通的。

首先,既然你以債主自居,何以你放債前或當時不說清楚,譬如在搶付紙巾錢之前講明:「記著,如果分手,這兩塊錢要還的!」,又或拿個借據出來給我簽?在任何一個金錢掛帥的社會,哪有一條道理或法例說你可以慷慨在前追債在後的?所以,提出追債的人若非腦殘便是騙子或黑社會!

其次,如果你把在拍拖時花的金錢當是一種投資,那你這個發錢寒便更應該明白,世界上沒有任何投資是保證必賺的,一定要看你的眼光、投資策略、智商和情商等。投資虧了便要願賭服輸,當汲取了一個教訓,好好作自我檢討,下次才有希望成功。一味死賴要求賠償只有給行家笑死,下次輸得更慘。

其三,即使雙方大人有大量,肯接受大家的事後追債清單,你的清單便計得最清楚合理嗎?不一定。二人生活在一起的活動,誰消費得更多或應負責多少是可以細微至永遠拗不清的。譬如,你請我吃了十餐麥當勞,要我出回一半錢,未必合理,因為我本來就是不喜吃麥當勞的,我只是為陪伴你才勉強吃罷了,反而我每次吃完麥當勞都腸胃病,要看醫生吃藥,我的醫藥費怎計?有夫妻吵架,由於妻子不肯與丈夫平分負擔家中冷氣費,她只肯負責五分之二,因為她的體重比丈夫輕三份之一。她對嗎?

其實,在一個感情關係內,只要自己問心無愧,沒有蓄意去佔人便宜,對方反面追「債」,大可置之不理,對方亦只能無可奈何。他最多只能到處唱你欠他,但事實勝於雄辯,他最後只會弄到自己成為眾人心目中的一個大笑話,而你的及早離開他是更加正確。

至於追「債」的那一方,唉,算了罷,如果真的這麼恨錢,先學懂錢是可以怎樣計的,否則你連恨錢的資格也未有。

By Prof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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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