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嘲弄式專欄作家論性

與讀者談有關性別和性   (2013年12月20日)
原英文作者:Joni Lam
中文翻譯:吳敏倫

一時無聊,我用Google搜索我的名字,發現李明英(香港家庭計畫指導會的教育經理),已致函中國日報回應我對香港性文化節的嘲弄(見《恭喜你:另一個核心價值已在香港冒起》中國日報 2013年10月26日)。基本上,她無非是想說我捉錯了問題中心,也不應把整件事情看得太嚴重。

她提醒我們「這個節日的目的是……促進一個更加包容的社會……通過提供輕鬆的氛圍,給性問題一個公開討論的平臺」,而那個對性活動與城市空間的調查,是宣傳性文化節的一部分,「不是著意作一個科學的社會學研究,而是以一種輕鬆的方式來激發公眾討論,吸引公眾參與的項目。」為了支持該會的策略,她以略為自我感覺良好的方式得出結論,認為「這種宣傳方式證明是成功的」。

我對李試圖用她所謂的「休閒」和「輕鬆」的做法為藉口去封殺我的討論感到失望。 如果所有不認同那偉大的家計會意見的都可被斥為「捉錯問題中心」,我不知道如何能作任何「公開討論」。

當我寫該文章時,我有通讀該會的新聞發佈。它錯失在無法解釋為什麼有人要在(或幻想在)像廁所,公共游泳池,沙灘等地方進行性行為。它把所有這些趣怪的行為歸因於籠統的「更好的享受」,更糟的是,它還歸因於「擁擠的生活環境」。

促使我評論該調查的,是吳敏倫教授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如何「社會禁忌仍然限制了許多人的個人性心理空間,令他們不接受自己的天生性欲,剝奪了他們的性幻想和引發性活動樂趣的權利」。

令我奇怪的是,吳教授,這位發起性文化節的著名心理學家,以性學為專業的先鋒,竟然意識不到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禁忌不僅限制欲望,還可創建並啟動欲望。當我們被禁止擁有一件東西時,我們更會渴望它。不去承認這個因素,只會把想在公共場所做愛這現象變成謎。要明白人們這樣做不是為了「私隱」,不是因為他們的家太小,而是因為他們享受那可能被發現的恐懼(或創建實際曝光的興奮)。

我希望李這次明白我所說,我等待她的回答。

嘲弄式專欄作家嘲弄自己
吳敏倫
香港性教育促進會副會長
(2014年1月8日)

一時無聊,我用Google搜索我的名字,發現 Joni Lam去年對我在十月性文化節中的言論的批評很搞笑。亮點如下:

(1)如果所有不同意那偉大的家計會意見的都可被斥為「錯認了問題中心」,我不知道如何能作任何「公開討論」

在所有的討論中,如果所有被指「錯認了問題中心」者都漠視對方所指,我也不知道如何能作任何「公開討論」。真搞笑!

(2)(家計會的新聞稿)……錯失在無法解釋為什麼有人要在(或幻想在)像廁所,公共游泳池,沙灘等地方進行性行為

當一個政府調查報告說,64%的香港居民不信任何宗教,只有10%是基督徒,一個專欄作家竟批評說,此報告錯失在無法解釋為什麼有些人不信任何宗教。很搞笑!

(3)(新聞稿)…把所有這些有趣的行為(在廁所等地性交)都歸因於籠統的「更好的享受」,更糟的是,它還歸因於「擁擠的生活環境」

原新聞稿說,受訪者把該等行為歸因於更好的享受、更高的自發性、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空間和保密性。在該五個歸因中,嘲弄作家只看到兩個。很搞笑!

此外,歸因者是受訪者,但專欄作家把提問者和發報者當成是歸因者。很搞笑!

(4)吳教授,…一個著名的心理學家,專門從事性學…

吳(敏倫)教授是一個精神科醫生,不是一個心理學家。令我奇怪的是,現在還有專欄作家不知道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的分別,或是不肯費事去核對事實便寫。很搞笑!

(5)(吳教授)沒有意識到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禁忌不僅限制欲望,而且還創建並啟動它。

有一個人被控虐待動物,因為他鎖了他的狗在窄籠內多年。在法庭上,該人辯稱法官沒有意識到一個簡單的事實,鎖狗在一個籠子裡不僅限制牠的自由欲望,還可更創建啟動它。真搞笑! 創建欲望的方法有很多,但只有搞笑的人才會想到用殘酷的監禁去創建。

(6)人們希望在公共場所性行為:不是為了「保密」,也不是因為他們的家太小,而是因為他們享受那可能被發現的恐懼

該調查從受訪者中得回六個解釋,其中之一是「更好的享受」(快樂和興奮),另一個是「保密」。在毫無根據下,林支持前者原因,拒絕後者和所有其他原因。這就像當有人捐贈了一大筆錢給教育慈善機構,以慶祝他50週年結婚紀念日,專欄作家在不知道任何有關捐助者的資料下,聲稱他的捐獻不是為了教育……而是因為他想慶祝甚麼甚麼周年而已。真搞笑(或真無情)!

所有這些搞笑,讓我想起了我在30年前,教大學一年級學生如何去邏輯思考,用之於閱讀和合理地分析調查報告。但想到最後,見到今天仍有些所謂專欄作家,其思想能力比30年前的大學新生更有趣,我笑不出來了。

無論如何,我在此還是要大大感謝林加盟了性文化節,為它增添了不少趣味和娛樂。謝謝!

By Prof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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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倫